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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財政局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辦事流程
發(fā)布時間:2021-10-20
一、事項類型:行政確認
二、認定內容: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
三、設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 企業(yè)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四)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四條第二款 前款規(guī)定的非營利組織的認定管理辦法由國家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3號)二、經省級(含省級)以上登記管理機關批準設立或登記的非營利組織,凡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應向其所在地省級稅務主管機關提出免稅資格申請,并提供本通知規(guī)定的相關材料;經地市級或縣級登記管理機關批準設立或登記的非營利組織,凡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分別向其所在地的地市級或縣級稅務主管機關提出免稅資格申請,并提供本通知規(guī)定的相關材料。財政、稅務部門按照上述管理權限,對非營利組織享受免稅的資格聯(lián)合進行審核確認,并定期予以公布。
四、受理條件:
(一)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設立或登記的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宗教活動場所、宗教院校以及財政部、稅務總局認定的其他非營利組織;
(二)從事公益性或者非營利性活動;
(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與該組織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記核定或者章程規(guī)定的公益性或者非營利性事業(yè);
(四)財產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
(五)按照登記核定或者章程規(guī)定,該組織注銷后的剩余財產用于公益性或者非營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記管理機關采取轉贈給與該組織性質、宗旨相同的組織等處置方式,并向社會公告;
(六)投入人對投入該組織的財產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財產權利,本款所稱投入人是指除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
(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開支控制在規(guī)定的比例內,不變相分配該組織的財產,其中:工作人員平均工資薪金水平不得超過稅務登記所在地的地市級(含地市級)以上地區(qū)的同行業(yè)同類組織平均工資水平的兩倍,工作人員福利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八)對取得的應納稅收入及其有關的成本、費用、損失應與免稅收入及其有關的成本、費用、損失分別核算。
五、權限范圍:經地市級登記管理機關批準設立或登記的非營利組織,向其所在地的地市級稅務主管機關提出免稅資格申請。由市稅務局初核后提交市財政局和市稅務局聯(lián)合審核確認。
六、辦理流程
環(huán)節(jié) | 辦理要求及結果 |
申請 | 經省級(含省級)以上登記管理機關批準設立或登記的非營利組織,向其所在地省級稅務主管機關提出免稅資格申請。經地市級登記管理機關批準設立或登記的非營利組織,向其所在地的地市級稅務主管機關提出免稅資格申請。經縣級登記管理機關批準設立或登記的非營利組織,向其所在地的縣級稅務主管機關提出免稅資格申請。 |
受理 | 經省級(含省級)以上登記管理機關批準設立或登記的非營利組織,由其所在地省級稅務主管機關受理。經地市級登記管理機關批準設立或登記的非營利組織,由其所在地的地市級稅務主管機關受理。經縣級登記管理機關批準設立或登記的非營利組織,由其所在地的縣級稅務主管機關受理。 |
審查 | 經省級(含省級)以上登記管理機關批準設立或登記的非營利組織,由省稅務局受理初核后提交省財政廳和省稅務局聯(lián)合審核確認。經地市級登記管理機關批準設立或登記的非營利組織,由其所在地的地市級稅務主管機關受理初核后提交地市級財政局和稅務局聯(lián)合審核確認。經縣級登記管理機關批準設立或登記的非營利組織由其所在地的縣級稅務主管機關受理初核后提交縣級財政局和稅務局聯(lián)合審核確認。 |
決定 | 經省級(含省級)以上登記管理機關批準設立或登記的非營利組織,由省財政廳和省稅務局聯(lián)合發(fā)文公布。經地市級登記管理機關批準設立或登記的非營利組織,由地市級財政局和稅務局聯(lián)合發(fā)文公布。經縣級登記管理機關批準設立或登記的非營利組織,由縣級財政局和稅務局聯(lián)合發(fā)文公布。 |
送達 | 文件印發(fā)后,由稅務部門通過相關程序送達企業(yè)。 |
七、申請材料(申請人自備):
(一)申請報告(含《云南省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申請表》);
(二)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的組織章程或宗教活動場所、宗教院校的管理制度;
(三)非營利組織注冊登記證件的復印件;
(四)上一年度的資金來源及使用情況、公益活動和非營利活動的明細情況;
(五)上一年度的工資薪金情況專項報告,包括薪酬制度、工作人員整體平均工資薪金水平、工資福利占總支出比例、重要人員工資薪金信息(至少包括工資薪金水平排名前10的人員);
(六)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上一年度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
(七)登記管理機關出具的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宗教活動場所、宗教院校上一年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政策的事業(yè)發(fā)展情況或非營利活動的材料;
(八)財政、稅務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咨詢電話:1370068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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